全国业务热线:400-900-9029
售后服务热线:400-900-2885
招聘服务热线:400-002-2099
发布者:佩琪人才 浏览次数:2502
公式一:
应休未休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值得注意:
1.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年休假享受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2.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公式二:
应休未休年休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值得注意:
1.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尚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2.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本公司网站内容为佩琪人才版权所有的文件,网站上的文件仅限于为公司形象信息展示和非商业目的使用,在此并未授权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在任何网络、任何媒体上复制或公布。未经版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所指内容),否则版权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版权人拥有对公司网站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改之权利,事前将不会另行通知。版权人不保证本网站展示的资料是全面信息或是最新数据。 本网站内的所有图片(包括但不限于插图、透视图、设计图等)、模型、文字描述等,仅作为参考信息,非本公司的任何承诺或要约。 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因本网站或依赖其内容进行交易所引致的损失,版权人和开发商均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