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业务热线:400-900-9029
售后服务热线:400-900-2885
招聘服务热线:400-002-2099
发布者:佩琪人才 浏览次数:1853
为了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毕业生就业,近日,浙江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高校毕业生可去见习基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并享受“带薪”见习。该《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办法》,毕业1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到就业见习基地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训练,提升就业能力。在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基地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补贴额度。见习留用率达到50%的可给予适当提高,国家级和省级见习示范基地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的政府补贴部分可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见习期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由当地进行对接,或参加当地人社部门举办的洽谈会。见习人员在见习期满后被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可补缴见习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当地政府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可给予补贴。
见习基地是依托有关单位建立、经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认定,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实践训练岗位的场所,不仅要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见习岗位和相关师资力量,而且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本公司网站内容为佩琪人才版权所有的文件,网站上的文件仅限于为公司形象信息展示和非商业目的使用,在此并未授权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在任何网络、任何媒体上复制或公布。未经版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上述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所指内容),否则版权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版权人拥有对公司网站的内容进行随时更改之权利,事前将不会另行通知。版权人不保证本网站展示的资料是全面信息或是最新数据。 本网站内的所有图片(包括但不限于插图、透视图、设计图等)、模型、文字描述等,仅作为参考信息,非本公司的任何承诺或要约。 任何个人、单位或组织因本网站或依赖其内容进行交易所引致的损失,版权人和开发商均不承担任何责任。